影视短片创作如何申请专利
版权保护的对象是: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或者其他相当于语言的符号的形式表达作者感情和思想的作品。
口头作品:口头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不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讲、讲座、法庭辩论、讲演、布道等。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是指可以结合旋律节奏和合唱进行演唱或者演奏,用乐谱或者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流行歌曲、交响乐、弦乐、爵士乐、打击乐等。2.戏剧和曲艺作品:戏剧作品不是指一部完整的戏剧,而是指表演这部戏剧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作品定义为戏剧。3.舞蹈作品:舞蹈作品是指舞蹈的动作设计和节目编排,可以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记录下来。4.杂技艺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具体表现为驾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绳、空中飞人、民间杂技等形式。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者其他形式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摄影器材,合理运用光学、化学原理,在感光材料上再现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在一定的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有声或者无声的画面组成,通过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和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纸和产品设计图纸,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和示意图。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计算机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或者是一组能够自动转换成编码指令的符号指令或符号语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弹性条款。随着科技和文化的发展,未来可能会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长期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X.民间文艺作品:民间文艺作品涉及面广,有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代代相传的特点,往往没有固定的有形载体或明确的作者,其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在著作权法授权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