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资质

根据《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在申请认定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陕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及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建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2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相对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专业人才教育培训的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R&D和设计投入,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制度,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4)重视工业设计,工业设计投入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可以为工业设计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五)工业设计中心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健全的机制、科学的管理和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领军人物,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余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的产品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友好效益,或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彰。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专利和著作权10多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奖3项以上。

(8)企业两年内(申请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省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认定,遵循上述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的工业设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陕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及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成立2年以上,主要从事工业设计服务,具有良好的工业设计研究和测试条件和基础设施,具有独立承担相关行业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3)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领军人物,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20余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服务制造企业超过10家,业绩突出,运行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5)工业设计企业近两年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专利和著作权10项以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设计奖项5项以上。

(6)两年内(申请截止日)无重大质量事故、无生产安全事故、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检查,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