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专利侵权

专利权的有效性、被控侵权的性质以及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相似性。

一、专利权的有效性

首先,需要确认专利权是否有效。这包括检查专利是否已经授权,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被宣告无效等。只有有效的专利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在认定专利侵权时,首先要确认专利权的效力。

第二,被控侵权的性质

其次,要分析被诉侵权的性质。包括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专利法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是专利侵权的基本要件,如果被控侵权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则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三。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相似性

此外,还需要对比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相似性。包括对比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结构、功能等方面是否与专利相同或相似。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具有高度相似性,则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在比较相似性时,还要注意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保护的范围由权利要求限定,只有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的行为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在认定专利侵权时,需要仔细分析权利要求的内容,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四,其他因素

除上述因素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影响专利侵权认定的因素。比如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合理抗辩,是否有优先购买权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专利侵权的认定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

专利侵权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在认定专利侵权时,首先要确认专利权的有效性,然后分析被控侵权行为的性质和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相似性,并考虑其他可能影响认定的因素。只有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才能准确认定专利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11条规定: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该专利产品,不得使用专利方法和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65条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