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怎么收?
母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分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进行独立核算,所以由总公司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
一、《公司法》第14条规定: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进行独立核算的,可以由总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总公司可以调节损益,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进行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结算。
二。《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制度,强调公司制企业或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在公司总部自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