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幼儿园教师行为准则十大标准

* * * * *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大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辛勤劳动,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做出了巨大贡献。* * * * *对教师履行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爱心的好教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特制定以下标准。

第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护教活动中或其他场合,不得发表有损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教育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布或转发错误观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四,集中精力培养年轻人。落实立德庶人的根本任务,爱岗敬业,细致耐心;不准玩忽职守,懈怠工作,或未经批准找人顶替,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取酬。

第五,加强安保。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儿童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在保护教育活动中遇到紧急情况和危险时,不得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第六,关爱孩子。关爱孩子健康,保障快乐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不得歧视或侮辱儿童,不得猥亵、虐待或伤害儿童。

七、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循序渐进,寓教于乐;不得利用学校教育手段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有碍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坚持公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得在录取、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九、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索取或者收受子女父母的财物或者参加父母出资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推销子女书籍、社会保险或者利用父母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教学行为。尊重孩子权益,抵制不良习惯;不得组织儿童参加营利性演出、比赛等活动,不得泄露儿童及家长信息。

* * * * *高校教师职业操守十条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辛勤劳动,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做出了巨大贡献。* * * * *对教师履行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爱心的好教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特制定以下标准。

第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其他场合,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布或转发错误观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四,专心教书育人。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取长补短;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的兼职和有偿行为。

五、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诲人不倦,真诚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第六,坚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

7.遵守学术规范。严格学习,戒浮躁,潜心提问,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篡改、盗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得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力。

八、坚持公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得在招生、考试、晋级、考证、录用和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九、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索取或者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不参与学生和家长出资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贡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不得徇私舞弊,擅自利用学校名称、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 * * *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条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辛勤劳动,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做出了巨大贡献。* * * * *对教师履行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教师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爱心的好教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接班人,特制定以下标准。

第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和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或者其他场合,不得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第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遵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等渠道发布或转发错误观点,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不良信息。

第四,专心教书育人。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取长补短;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的兼职和有偿行为。

五、关爱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诲人不倦,真诚关心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不得辱骂、伤害学生。

第六,加强安保。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有突发事件和险情,不得不顾学生安危,擅自离开岗位,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与学生发生任何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

八、坚持公正廉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得在招生、考试、晋级、保送和绩效考核、岗位招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九、坚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学生及其家长的财物或者参与学生及其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具、社会保险或者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教学行为。勤奋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