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非专利权属单位的员工)可以申请使用权吗?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规定,由本单位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其中,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委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后1年内做出的与本人在原单位承担的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参考以上条款,可以确定你是实习单位的员工。现在你需要确认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还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做出的发明创造。如果有,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这时候实习单位就可以申请专利了。此外,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合同约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