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中基于契约的有形资产表现如何?
在产学研合作中,基于契约的有形资产通过培养人才、专利转让和技术转移三种方式联系在一起。
一、产学研合作
产学研合作一般是指大学、科研机构和行业之间的合作。其含义可分为广义和狭义。
1.广义的“产学研合作”是指教育与生产劳动的有机结合,科研在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和生产活动中的有机结合。
2.狭义的产学研合作只是指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基于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的合作与交流。
2.成果转让模式:科研院所通过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四项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许可权、技术秘密等科技成果有偿转让给企业,帮助企业将技术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
三、人才培养模式: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培养人才。
比如在高校开设以企业命名的软件、电子商务、电子等专业定制班,在科研院所设立学生实习基地,在企业设立博士后创新实习基地。
4.技术开发:即产学研各方配合一定的投入要素。
一是合作开发,企业投入资金和人力,高校或科研院所投入人力和设备,* * *共同对某一项目进行科研;第二种是委托开发,企业以项目的方式将所需技术委托给高校和科研单位进行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