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国家公证处吗?
公安机器和结构;人民法院;ϲ l ϲ 5258 ϲ 5448什么是公证?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民事地位、财产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第一道有效防线,是其他法律制度无法替代的。公证处是国家公证处。公证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在公证处独立办理公证事务的公证业务人员。「二」和公证有什么作用?1.经过公证的文件具有法律证明力。作为法院认定的事实,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撤销。2.对于同一事项,其他证明与公证不一致的,以公证书为准。3.赋予公证机构强制执行效力的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根据有关规定必须办理公证的事项,下列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必须办理公证:1。使用权的转让、出让和抵押;2.公开招标;3.房屋等不动产的买卖、抵押、赠与和继承;4、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5.以房产、机器设备作抵押的抵押贷款合同;6.个人存款的继承;7.股票继承和赠与、股票权益相关委托、票据拒绝证书;8.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创立大会和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9、企业承包、租赁、拍卖和兼并;10,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转让及使用许可;11,国外收养及父母子女认领;12,彩票及向社会发行的彩票;13,重大工程承包、基建、设计合同;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当事人公证的事项。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些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公证遗嘱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必须进行公证;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托管人是依法管理的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省地区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和处分财产,必须提交经公证的有关财产合法权利的证明。办理婚姻事务,必须提交经公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性法规要求对某些法律行为和文书进行公证。四。公证范围(1)公证范围根据公证对象的性质可分为1。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如订立合同、招标、拍卖、收养、赠与等。法律行为公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利益。2.证明法律意义的文件。是指一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和书面法律行为,这些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可以作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学历证明等。只要文书内容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公证处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公证,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3.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终止或者民事权利的实现有一定影响的各种客观事实。如出生、死亡等事实证明;证明事故,如空难事故、海损事故、风雹、水灾等事故。法律事实包括事件(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和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件和行为都是法律事实。只有当法律规定某一事实关系到某种法律后果时,即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时,这一事实才被认为是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意义。4.处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证明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关认为追偿债务和物品的文书没有疑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有确定的被追偿的债权人和债务人;(2)有明确的追缴对象,追缴对象仅限于一定数额的金钱和物品,不包括其他;(3)双方对债权文书及其内容(债权债务)无争议;(4)债权人的债权文件不得违反政策和法律;(5)债务人期限已过或者条件成熟,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5.办理证据保全。是指当事人在提起民事诉讼前,为维护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据效力,向公证处申请对证据进行保存、固定的措施。6.处理押金。即存款、货物和证券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债务人履行义务;(2)由于债权人不明确或其他原因,债务人不能交付或履行义务;(3)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通过提存方式提前支付。7.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如清点、保管遗产;保存遗嘱或其他文件;撰写法律文件;解答法律咨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监督公证事项的履行,调解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担任公证顾问等。8.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和有关国际惯例办理其他相关公证事务。(2)公证业务范围根据公证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可分为国内公证和国外公证。国内公证是公证机关在本国为本国公民或法人出具公证文书的活动;涉外公证是指公证处办理带有涉外因素的公证活动。根据该活动出具的公证书称为涉外公证文书。一般这类仪器都是送到国外使用,但也有一部分是外国人申请在国内使用的。公证书具有域外法律效力。公证书经外交机关和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后,在国外具有法律效力。5.如何办理公证?申请公证时,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提供代理证书。但办理公证书、声明、收养子女、遗嘱、签名盖章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公证员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受理公证事务。公证处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材料不齐全或者有疑问时,有权通知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索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公证处应当拒绝对不真实、不合法的事实和文书进行公证,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拒绝的理由。不及物动词办理证件的期限和费用对于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公证处将在受理后65,438+00日内制作公证文书。遇有特殊情况,办理期限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公证处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收取鉴定费并出具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