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需要登记吗?

1.技术转让合同需要登记吗?技术转让合同需要登记。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技术合同认定是指依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合同文本进行技术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适用范围(1)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许可合同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2)其他合同的标的物明显含有技术转让,且技术交易部分能够独立成立、合同当事人另行订立合同的,可以对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确认登记。(三)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以根据技术转让合同进行登记。以技术转让为内容的技术合同,可以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类型,予以认定和登记。(四)当事人订立的植物新品种权转让许可合同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许可合同,应当登记为技术转让合同。三。申请材料(1)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出具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者课题组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机构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3)标的物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书副本。(4)标的物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四。申请条件(一)申请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是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合同公章或者专用章;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合同上有自己的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是其他组织的,由该组织的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该组织的印章。印章不全或者印章与书面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二)技术指标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3)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投产的产品和技术。当事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凭合同文本及相关批准文件申请确认登记。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是在法定范围内成立的。技术转让合同签订后,必须到有关技术管理机构登记,确认技术权利的转让信息。如果不及时登记,技术权在市场上的使用会引发使用权纠纷,对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