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不同地区、不同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同,以中国散叶集团为例。

中国散叶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了表彰和奖励在推动中国散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发挥集团公司的技术优势, 根据《中国冶金科工集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根据奖项类别不同,分为技术进步奖、施工方法奖、技术标准奖、优秀论文奖、QC成果奖和专利技术奖。

科学技术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第三季度申报,第四季度评审,次年召开科技成果表彰会。

第三条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和授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审标准,严格规范申报、评审和授予程序。科技成果评价要优中选优,而不是缺中选优,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评价委员会可以设立专业评价组。各专业评审组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科技成果奖的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此基础上对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奖进行终评。

第五条科技成果实行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两级管理。子公司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公司科技成果,统一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的各类科技成果。

水果申报受理、登记、评审、奖励和推荐等组织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日常归口管理。

第二章科技成果奖的类别、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六条科技成果奖的类别范围

1.技术进步奖

(一)在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装备研制过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自行开发的应用于建筑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三)引进国内外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在转化、推广、应用中有创新,经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节约资金方面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成果;

(4)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提出与企业发展有关的科学决策、企业技术标准、专著和专题调查,并经实践证明软科学研究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届建筑方法奖

施工方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标准和规范,必须先进、科学、实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建设方式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企业级。

(1)关键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国家工法;

(2)省(部)级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级先进水平,技术难度高。

规模较大,具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企业级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为企业内先进水平或领先水平,或本公司首次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新工艺,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技术标准奖

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工艺操作方法科学、先进、合理,能很好地体现施工方法和产品的技术特点和经济效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通过技术标准的实施和应用,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明显提高现场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有效控制现场常见的质量问题,具有在企业内部推广的价值。

四个优秀论文奖

以技术研究(或总结一项技术或一个项目)为基础,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为重点撰写论文。反映技术研究成果,介绍新产品开发,交流施工技术经验,探讨基础理论,应用实用技术,宣传讨论标准。应紧密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同时撰写的论文应遵循正确性、客观性、发展性、先进性、可读性和指导性原则。

五项QC成就奖

围绕集团公司的经营战略、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现场存在的问题,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工程(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约消耗,改善管理,服务用户或接受上级交办的任务,成效显著。

6.专利技术奖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集团公司专利数量和质量的提升,提升集团公司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