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几天内。
1.自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几天内。
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随时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二、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申请的流程如下:
1,向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申请;
2.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验收后进行初步审查;
4、初审后立即宣布;
5、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经实质审查后,授权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