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可以申请专利吗?

科学发现不能申请专利。

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变化过程、特征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广泛的发现。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公认的物质现象、过程、特征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比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具有感光特性,这个发现不能申请专利,但是根据这个发现制造的感光膜以及这种感光膜的制造方法可以申请专利。再比如,从自然界中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自然形态的物质,只是一种发现,不能申请专利。

一、申请专利失败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通过原子核变换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

二、申请专利的条件

(一)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具有新颖性且不属于现有设计;并且不能与他人在先的专利权相冲突,不能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德、妨碍公众利益。

三、专利申请的流程

(一)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撰写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以先检索。

(三)向国家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获取专利申请号,并按照规定缴纳专利申请费;

(4)通过初步审查后,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布;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要求在申请日起15个月内随时提前公布;

(5)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年内随时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也可以在专利申请公开后提出实质审查,并按规定缴纳专利实质审查费;

(六)经实质审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授予专利权,并按照规定缴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和证书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将公布授权的发明专利。

(7)要求发明专利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应当提供该在先申请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项目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植物种类;

(五)核转化方法和通过核转化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两者结合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