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授权书日期错误算不算废标条件?

投标委托书的日期是否写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授权日期晚于投标有效期,则授权有效,不能作废。授权日期小于投标有效期,授权不符合投标要求的,被授权人无资格一直担任委托代理人,可以取消投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向同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不同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质、技术和商务条件不适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或者与履行合同无关的;

3、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制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国或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权或者组织形式的;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 *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有能力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

(二)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纸、信息网络或者国家指定的其他媒体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有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和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并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并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