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机械工业的生产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科技情报工作是机械工业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做好信息工作,对于实现科学决策,加快科研步伐,促进成果商品化,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机械工业信息工作在“开发信息资源,服务四化”的方针指导下,以需求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面向经济建设,为机械工业技术进步服务。第四条机械工业信息工作应当着眼于机械工业发展的需要,拓宽信息来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做好信息传递和报告工作,提高信息研究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工作手段,全面掌握国内外机械工业科技和经济活动的水平和动态,有针对性地及时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和有效的信息服务。第五条机械工业科技信息系统是国家科技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

机械工业科技情报系统由机械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下简称机械情报研究所)、各行业所辖科研设计单位情报部门、部属院校情报部门、地区机械情报站(所)和机械工业所辖基层企事业单位情报部门组成。第六条各级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1)机械情报研究所是机械工业的科技情报中心。受部委托,归口管理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在部科技司的指导下,负责机械工业科技情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经验交流和业务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编制机械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管理机械行业信息网站和科技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协助部科技司管理机械科技成果和科技期刊;组织重大项目的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交流推广活动;开展专利代理服务。

2.研究组织智能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实现组织智能手段的现代化;组织信息业务培训。

3.针对机械工业发展的需要,广泛开辟国内外信息资源,组织协调信息资源的收集、开发和利用,促进资源共享,改进和完善检索系统,做好机械工业的信息供应服务工作。

4.分析研究国内外机械工业在生产、科研、管理、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水平和趋势,并以各种方式进行综合报告,为各级领导部门制定发展规划、新产品开发、科研、设计、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和进出口战略提供依据。

(二)行业归口科研设计单位情报部门是行业的专业情报中心,在行业司(所)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行业归口情报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组织本行业的信息网络,根据本行业科研、生产发展和网络成员单位的需要,有计划地开展活动,为本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网络成员单位的生产技术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2.收集和掌握归口专业的重要科技文献和线索,办好行业科技刊物,及时报道国内外科技、经贸、科学管理的先进成果和发展动态。

3.分析研究本集中专业的国内外科研、产品和生产技术水平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论证以及成果水平验证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承担上级部门交办或全行业协调的信息工作任务。

(3)部属高校情报部门要为全行业的情报教育和情报理论方法研究做出贡献。结合我校实际,在教育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开展教育部门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收集和分析国内外教育及我校专业学科相关信息,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信息服务。

2 .承担机械行业在职情报人员和情报使用者的培训,高中级情报专业人员的培训。

3 .有条件的高校应开展信息研究。

4.承担上级领导部门交办或全行业协调的信息工作任务。

(四)地区机械科技情报站(所)是当地机械工业的科技情报中心。它在当地机械工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承担本地区的信息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本地区信息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地区专业信息网络,开展技术交流和推广活动,对本地区机械工业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根据地方机械行业特点,收集整理信息资料,掌握综合情报部门和相关专业情报中心的信息资源和检索途径。

3.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充分利用机械工业各情报中心的情报分析研究报告和文件,开展分析研究工作,为本地区各级领导研究制定方针政策、编制计划、进行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论证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确定成果水平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4.承担上级领导部门交办或全行业协调的信息工作任务。

(五)基层企事业单位情报机构的主要任务:

1.为适应本单位生产发展、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上报工作。

2 .开展信息分析和研究工作,为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出口、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技术改造提供参考资料和建议。

3.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信息网络的各项活动,及时总结本单位的成果,向上级单位报送成果信息和数据。

4.承担上级情报部门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