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专利权请求的期限是多长?

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致使权利丧失的,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专利局恢复权利。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专利局恢复权利。

专利权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优先权的期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作出书面声明,并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交书面陈述或者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自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首次提出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根据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享有优先权。

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专利局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申请人在12个月内在中国就相同主题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未办理手续的,可以在缴纳宽限期费后,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