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收取的费用

行政诉讼法院收费:行政诉讼收费从50元到100元不等。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1.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

2、规定其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二)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争议金额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支付。

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照争议的价格或者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

(1)不足1000元的,每件交付50元;

(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部分支付4%;

(3)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3%缴纳;

(4)超过654.38+万至20万的部分按2%缴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6)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7)超过654.38+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上述超额递减率分段计算争议金额,然后相加,总额就是应收取的金额。

综上,行政诉讼的收费标准为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分担责任。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三条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