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意见的答复时限是什么?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修订版)》,初审阶段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4个月,复审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为2个月。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认为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答复有困难的,可以在答复期限届满前提出书面延期请求,并在上述期限届满前缴纳延期请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