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1.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专利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受让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时,受让方应当承担责任。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驳回申请的责任分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2.专利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但无效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当事人的利益非常不利。合同签订后,需要注意的是,应当由专利局进行登记和公告。三、专利许可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问题主要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方的义务主要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值得当事人注意的是许可合同的排他实施以及转让方在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义务。在独占许可合同中,许可方不能许可第三方在授权范围内不派驻人员实施专利,也不能自己实施专利。在独占许可合同中,在授权范围内,转让方不能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但可以自己实施专利。审查专利权人实施许可的两种特殊工种。此外,实施许可还包括普遍实施许可和相互实施许可。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实施许可形式。受让人的义务主要是支付使用费,在许可范围内实施专利。这类似于设保人的义务,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实施专利。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技术秘密”是新合同法中新增加的概念,其范围小于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首先要注意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技术秘密的可靠性和实用性。这是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一般来说,不能用产品技术人员等个别因素来衡量,要综合考核。最好的办法是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综合鉴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检验方法,这样争议就可以很快解决。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让与人有义务提供技术资料和信息,但不得为了保密而“泄露”该技术。事实上,双方可以签订保密条款,保证技术秘密不被泄露。保密条款主要用于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也可用于其他未公开技术的技术转让合同。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不得擅自将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方。技术咨询合同中,受托人应当对特定的技术问题进行调查和论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咨询报告,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在本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双方应对涉及的技术问题、咨询报告的内容、期限、质量等作出详细约定,特别是对于咨询报告可能出现的虚假和延误,应明确违约责任。下一种情况1、受托人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调研论证,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调查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电网厂作为委托人可以追回其经济损失。五、技术服务合同的风险防范: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必须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交付工作成果,委托人必须提供工作条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双方在本合同中应注意的关键问题仍然是对工作条件和工作成果等技术事项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不利于守约方的权利保护。在接下来的案例2中,科技公司与镇政府在合同中对工作条件和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约定,镇政府严格履行了合同。科技公司无法保证工作成果的完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