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许可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般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分许可和交叉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条。专利权人自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书面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并写明许可费用的缴纳方式和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公开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评估报告。
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书面声明,并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通过公告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不影响先前授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