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几个地方不一样就不侵权了吗?

两个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不一样,不属于侵权。不抄袭或模仿权利人原创部分的产品不视为侵权。比较两个产品的设计时,一般要按照造型、图案、色彩的顺序进行。三要素中,形状最为重要,判断侵权时应以对比形状为主。如果产品的外观和形状是由专利权人发起的,但被控侵权的产品没有使用形状并添加了图案,则不应认定为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类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