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使用权时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出租无形资产,具体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x0d\ 1、租金收入:\x0d\借:银行存款额\x0d\贷:其他业务收入额\x0d\ 2、结转应交营业税:\x0d\借:营业税及附加\x0d\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额\x0d\(应交营业税额=租金×营业税税率)\x0d\ 3。摊销专利费用:\x0d\借:其他业务费用金额\x0d\制造费用金额\x0d\贷:累计摊销金额\x0d\(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单位产量的摊销金额,再将摊销金额分为出租和自用。\x0d\单位产量摊销额=专利权初始成本÷预计产量\x0d\出租专利权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x0d\自用专利权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x0d \注: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摊销一般按照重要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x0d\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x0d\ 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