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硕士去苏州引进人才

苏州有人才补贴吗?到底是什么样的?

是的。

苏州2021申请苏州市重点行业人才紧缺计划,根据积分可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654.38+0.5万元的薪酬补贴。工资补贴从认定后的次年起分两年等额拨付,每年申领一次。

人才补贴是当地政府为了引进人才而给予的一种补充。

人才津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报2020年度人才津贴,企事业单位人员到用人单位聘用同级别岗位当月起享受人才津贴。

有任期的荣誉获得者,按任期全额发放人才津贴,不在政策实施时间范围内的,不发放人才津贴。符合人才津贴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从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当年起1年可申请人才津贴。

研究生在苏州找工作有补贴吗?具体要求是什么?

就业补贴政策,根据永〔2015〕112号规定,2016至1年,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在我市中小企业首次就业,依法进行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

住房补贴政策,根据《优化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人社发[2065 438+05]179号)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8月持续至2011年8月。以及申请时在宁波就业创业的创客、基础人才,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宁波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价款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不超过8万元。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研究,在青岛就业的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2065438+2006年9月-65438+2006年2月)计划于4月下旬启动。根据新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为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生1200元/月。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研究生住房补贴范围

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国内高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6后首次来青岛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研究生住房补贴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硕士和博士毕业;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正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青年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报到证已寄送用人单位;

5.回国研究生须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登记卡》;

6.不重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政策和住房补贴政策。

研究生住房补贴标准

根据《关于青年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新的青年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自2065438+2006年9月起执行。补贴标准为:硕士生800元,博士生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生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生1.500元。

研究生住房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

温馨提醒: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申请住房补贴时,须提交教育部颁发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2016以后首次来青岛就业的归国研究生,请及时办理《登记卡》,以免耽误申报。“登记卡”的具体办理流程请参考中国留学网“就业与定居”栏目。

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苏州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2.实施苏州人才安居工程之我见。

3、苏州市杰出人才贡献奖若干意见。

4.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奖励办法。

5、苏州市社会化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6、苏州高层次人才推荐办法。

7.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8.苏州重点行业人才紧缺计划。

9.苏州高技能人才计划。

10,苏州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11,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待房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操作办法》。已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优惠购房。

13,项城市人才购房优惠及补贴。

1,苏州相城区开通人才购房绿色通道。在我区工作满三个月的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全日制人才,可证明在区内购房不受户籍、社保、积分等限制;

2、根据人才类别,提供国有公司在乡镇建设或参与建设的600-2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商品住房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区域投资新建房地产项目的优惠购房资格;

3.列入享受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高层次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享受1.5-4倍贷款额度,公积金可缴存一个月;公积金缴存可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不受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限制;

4.首次引进且个人和家庭在苏州没有自有住房的人才,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落户补贴和最高10万元/月的租房补贴。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1)开创性领军人才(领军人才):申报项目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可在1-2年内产业化。申请人技术水平高,业绩突出。

(2)领军创业人才(孵化):申报项目发展潜力大,在相关技术领域取得突破,2-3年内可产业化。申请人具有领先的技术或高度的商业模式创新。

(3)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人为姑苏区重点企业引进的,能有效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工作业绩突出的关键技术人才。

具体情况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与孵化)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与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高端科技服务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国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来我区创业。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引领姑苏区科技企业科技创新工作、能够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硕士);

(2)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具有2年以上相关R&D或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能够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产权清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1后,引进苏州企业全职工作,并担任R&D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R&D重点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引进后能够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进人才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3家;市级以上有R&D机构的企业。

申报引进人才所需材料

创业带头人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业带头人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既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

企业成立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企业纳税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测试报告、获奖证书、销售合同等。)等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书、创新计划、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既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被引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R&D市级以上机构建设)、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工资或股权证明、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所有权证明或使用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