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专利申请可以分案吗?

直接付费是不可能获得专利权的,但是要想获得这个申请权,理论上还是有一点希望的。给你详细解释如下:

看了你的描述,大概就是看到了别人的专利申请,其中“看到撤回”就是“视为撤回”,即当天被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的确定日期。

此时,专利局会向申请人发出撤回通知。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自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专利局恢复权利并说明理由。

因此,想要获得专利申请权,只有满足这个条件,即“自申请人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之日起(通知发出之日+2个月+15日邮寄)不足2个月”,才有希望获得专利申请权。

为什么说是专利申请权,而不是专利权,因为“视为撤回”是专利申请审查期间申请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的结果,所以专利申请不应被授权。如果满足上述条件,则:

1.申请人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后,说明拖延期限的正当理由,同时完成所有应办理的未完成手续并缴纳所需费用,使申请的正常审查正常恢复:

你可以和原申请人协商转让这个专利申请权,达成一致后签合同,你就可以拿到申请权,然后这个申请就是你的了。但后期能否获得应用授权还不能确定。

此外:

1.既然原申请人放弃了申请,那一定有他自己的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大概认为申请没有被授权的可能。

既然你能看到,说明这个专利申请已经公开了。如果再用同样的申请文本申请,会因为失去新颖性而不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