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务员在广州住院可以直接结算医药费吗?
I .公务员医疗补助
(1)门诊服务:
在职被保险人
1,先在当年个人账户中支付;
2.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用现金全额支付,其中从往年账户中支付,费用先从往年账户中支付。
3、当年现金支付(含历年账户)累计到1000元以上的门诊起付线,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和公务员按比例分担,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4.起付线以上承担500元时,以上部分的90%给单位报销。
退休(退职)被保险人
1,先在当年个人账户中支付;
2.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不足部分,由个人用现金全额支付,其中从往年账户中支付,费用先从往年账户中支付。
3.当累计现金支付(含历年账户)达到门诊起付线700元时,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与公务员按比例分享,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95%支付,个人负担5%。
4.起付线以上承担500元时,以上部分的95%给单位报销。
(二)特定疾病住院和门诊:
1,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首先由个人账户历年支付,个人账户历年不足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和公务员按比例分担,职工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离休(退休)人员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95%,个人支付5%。
2.一年内个人负担(含住院起付标准)之和,在职人员1,000元,退休(退职)人员800元,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全额)。
二、离休干部:
退休干部没有自负,就是说自理,自费。自理本来是要还给单位报销的。目前的操作是医院直接记账,医院和医保中心结算,自费部分还是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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