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科技投入机制的比较与评价
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的科技投入机制,我们总结出以下值得借鉴的经验:
图2-7 R&D在不同国家的研究类型分布
1.投资主体多元化
政府投资是科技投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1%,已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的投资目标。2003年,美国联邦政府科技投入创历史新高,达到112047万美元,增长8.6%,占政府预算总额的5.2%,相当于2003财年GDP的1%(杨梅,2008)。2001年,R&D提出了第二个科技基本计划:确保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1%,力争5年内总投入达到24万亿日元(陈韶晖,2010)。
企业逐渐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企业的投资比政府的投资高出65,438+00个百分点以上(杨梅,2008)。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高投入高回报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效地激发了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朱健,柴玉萍,2006)。
由于科技研发的高风险,普通银行在提供贷款方面有很多限制。为此,许多国家采取了金融措施来筹集资金,如提供政府信用和信用担保、建立专门的科技信贷银行、发行高科技债券等(杨梅,2008)。此外,风险投资以其独特的运作模式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性应运而生,为社会资金进入高新技术产业搭建了桥梁,促进了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目前,美国约有1000家风险投资公司,其资金主要投向高科技企业(朱健,柴玉萍,2006)。
此外,大学的科技投资、海外投资和个人投资也是广泛的科技投资来源。
2.战略投资方向
应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合理规划科技投资。美国科技投入的目标是强调整体领先,在所有科学知识的前沿保持领先地位;德国强调发展尖端技术,制定了四个投资目标,即原始创新目标、国家均衡发展目标、高科技领先目标和尖端技术目标;日本和韩国强调工业技术的发展;印度和巴西强调地方领导,资金主要流向工业部门。
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三个阶段中,基础研究阶段由于其高风险性和外部性,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支持。此外,基础研究的特殊性还要求长期、集中的科技投入,从而更好地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即使是日韩这样以技术应用和技术引进起家的国家,也开始强调基础研究的重要性,把自主创新作为争夺未来产业高地的重要武器(陈韶晖,2010)。
在研究领域,科技投入也要根据国家战略有所侧重。2001年,日本政府的科技投入在生命科学领域增加了16.7%,在环境科学领域增加了18.7%。美国先后将新材料、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列为战略技术,其超强的超前投入对美国整体科技领先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印度根据自身特点,决定把软件技术作为战略技术,把软件产业作为战略产业,对发展本国经济起到了引领作用(杨梅,2008);从OECD国家政府科技投入的分布来看,在非国防领域,其资助重点集中在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两个领域,R&D在这两个领域的投入占政府R&D投入的比重在逐年增加(陈韶晖,2010)。
3.注重成果转化
近年来,发达国家不仅高度重视科技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发展,而且高度重视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科技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从而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实现良性循环(廖天途,2007)。
4.立法保障
发达国家注重通过立法保障科技投入。《美国小企业投资法》帮助小企业获得补充股东资本和长期贷款资金。《小企业创新和发展法》、《加强小企业研究和发展法》和《联邦技术转让法》都鼓励中小型企业在R&D投资(李松涛等人,2000年)。英国政府实施了“创新途径资助计划”,并通过了“企业扩张计划法案”等立法,对科技研发给予税收优惠。法方在1983制定的《技术开发投资优惠税制》明确规定,凡在R&D投资比上年增加的企业,可免征其投资额25%的企业所得税;1985通过的《特别投资贷款法》要求政府以低息贷款支持中小企业的科研开发。意大利《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创新投资都可以享受优惠待遇(杜威等,2004)。
5.政策支持
政府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合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比如对风险投资、研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产业实行低税收。此外,美国等国家规定了研发和科研用房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免除房地产税。韩国税法还鼓励科技成果转让,转让或出租专利、技术或新工艺取得的收入可免征所得税(杨梅,2008)。为了鼓励企业从事技术研发和使用国内技术,一些国家还征收了技术开发特别税。例如,1986,印度政府对外国技术征收占进口成本5%的税,并用这笔税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和加速国内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陈韶晖,2010)。
(二)我国科技投入机制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国的科技投入,并与国外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可以发现我国的科技投入机制还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明确的战略
我国虽然确定了“科教兴国”的战略,但科技投入没有明确的战略,不同科技投入主体、不同科技投入对象和研究类型的比例没有明确的范围,重大科技项目投入国家发展计划也没有更明确的渠道(康佳,2006)。
2.科技投入强度较弱
近年来,R&D在华投资总额不断增加,但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2005年,中国对R&D的投资总额仅为美国的9.57%(廖天途,2008)。R&D/GDP值标志着一个国家科技投入在经济发展中的强度,是国际间科技投入强度比较中常用的指标。发达国家的投入强度为2% ~ 3%(程文新,刘敏,2007)。2005年中国R&D强度为1.34%,而瑞典达到4.25%,是中国的3倍多(廖天途,2008)。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R&D强度仍然处于较低的位置。
3.多元化投资机制不完善
发达国家的R&D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企业。2009年中国R&D资金中,71.7%来自企业,与发达国家基本相当,但政府R&D投入比例与欧美老牌发达国家相比相对较低。此外,中国的其他资金来源仅占4.8%,远低于其他国家。中国R&D资金来源还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扩大。
4.人力投入不足
相对而言,在发达国家如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等。,每万人从事R&D的人数基本在100-120之间。2009年中国只有40人,不仅远远落后于这些发达国家,也远远落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
5.基础研究投资少。
基础研究是高科技和经济发展的源泉,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最高水平的标志(李波,2009)。中国对基础研究科学技术的投入不足。2009年基础研究的投入仅占总投入的4.7%,其他国家的比例保持在15%以上。我国基础研究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廖天途,2008)。
6.科技产出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率仅为3%左右,转化速度也较慢(高思忠,2006),主要是因为我国科研部门自成体系,缺乏统筹规划,导致大量重复建设;研究部门与企业结合不紧密,科技与经济联系不紧密,导致研发与成果应用分离,科研成果无法进入应用领域,无法实现经济价值。此外,在科技投入使用过程中,实行粗放的绩效评价,问责机制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