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日期笔误的可裁定为重大偏差吗

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日期笔误的可裁定为重大偏差吗

投标书授权书日期写错算不算废标条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授权日期大于投标有效期,那么该授权有效,不能因此被废标。若授权日期小于投标有效期,那么该授权并未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被授权人不具备资格全程作为委托代理人,因此可以被废标。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