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无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本法规定作出裁决,原专利权自裁决生效后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或者权利人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规定:“专利权人或者权利人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提出申请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其权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