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案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了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的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专利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该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专利转让合同,没有追溯效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专利权人或者专利转让人依照上述规定不向被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的专利权人或者专利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