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有效期满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企业需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复审。未提出复工申请或复工不合格,意味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登记证明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和科研人员结构在企业职工说明中所占的比例。
(五)企业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成长指标说明
(七)企业的其他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要求:
(1)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申请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365天内。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兼并等方式取得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主要产品(服务)的知识产权(在中国境内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权。
(3)主要产品(服务)属于领域范围。
(4)企业中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5,438+00%。
(5)最近三个会议年度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R&D费用比例达标,占企业同期总收入(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60%及以上。
(7)企业申请认证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纳税验证。
通过评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三年内有效。有效期届满后,企业再次申请认定的,按初次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