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临时保护制度

法律分析:专利权的保护应该从专利授权公告之日开始。但对于发明专利,专利局会在专利申请之日起18个月后公布专利方案。在现阶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授权按照已公布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必然会影响专利权人当时和授权后的合法利益。因此,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在此期间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一般称为“临时保护”。当申请被授予专利权时,它应该受到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该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