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其他收入是什么意思?
“其他所得”,是指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业务收入以外的各种财产性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其他所得”是指税法规定的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以外的各种财产性所得。具体包括: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个人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财产取得的财产性收入;2.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指个人将自己的专利、商标、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而取得的收入;3.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处分自己的不动产、股票、基金等财产取得的所得;4.租金收入:指个人出租自有或者家庭所有的房屋、土地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5.稿酬所得:指个人发表文章、取得奖金取得的所得。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其他所得”仍应纳税。但同时也规定了一些免税或减税的政策。比如房屋出租所得,可以享受一定额度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其他收入”的收入额度如何确定?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来计算。个人不能提供完整收入证明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银行存款、消费支出等经济信息对个人进行税务调查核实,确认其收入的范围和数额。
“其他所得”,是指个人除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经营所得以外的财产性所得。个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纳税。税法对此类收入也规定了一些免税或减税政策,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投资人或创办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