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要素

实践中,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看完下面的内容,一定会对你有帮助。

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一)侵权的客体应当是在中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即首先是中国专利,而不是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的专利,因为专利是地域性的,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获得的专利,只能在那个国家或地区有效并受到保护。其次,专利是有效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能享有专有权。如果有效期届满,该发明将进入* * *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实施,因此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此外,专利被撤销或者因其他原因被宣告无效的,该专利被视为不存在,因此即使由他人实施,也不足以构成专利侵权。

(2)有违法行为的。即行为人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不视为侵权的五种行为,包括: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专利权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__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为制造和使用做了必要的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

3.根据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为自用目的使用其装置和设备中的有关专利;

4.将相关专利专门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

5.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销售的专利产品,或者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五点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应当认定构成专利侵权,依法承担责任。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侵权人明知某产品是专利产品,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产品的;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在不知道其与已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相同的情况下使用或者转让该发明创造的行为。在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中,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但也有例外。比如《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4)一般来说,应以生产经营为目标。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并且实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生产经营目的也应当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另外,关于损害结果,没有要求专利侵权必须有实际损失。因为权利人遭受的损失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前者表现为直接经济损失和精神权利损害,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付的直接费用。后者表现为权利人预期合理收益的减少,即通常所说的可得利益。

二、专利侵权的分类

专利侵权可以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

直接侵权。这是指行为人直接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根据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间接侵权。这就意味着行为人自己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但是他已经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犯了专利权。间接侵权通常为直接侵权创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器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

以上文章详细介绍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侵权的客体应当是在中国拥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如果存在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一般目的应该是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