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国防资产?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属于国家所有。
《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建设强大巩固的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规定国防资产的国家所有权对于我国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防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直接用于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研生产和其他国防建设的资金,划拨的土地和其他资源,以及由此产生的用于国防目的的武器装备、装备设施、物资装备、技术成果,属于国防资产。
《国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保护国防资产不受侵犯,保障国防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
国防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安全保障,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证。建设强大巩固的国防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规定国防资产的国家所有权对于我国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防资产有不同的类别:
按管理部门可分为军工资产和国防科技工业资产。国防科技工业资产是指由国防工业部门和国防科技部门管理和使用的资产;军工资产是指军队各级管理和使用的资产以及军工企业的资产。
根据使用特点,可分为非经营性国防资产和经营性国防资产。经营性国防资产,是指能够为国防和社会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具有成本核算和收益性特征的资产,包括国防工业中的部分资产、国防科技和军工企业的资产;非经营性国防资产是指用于国防行政、事业和军队维护、训练、作战的资产。
按来源可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军队营房、军事设施、武器装备等有形资产。;国防科技专利、情报信息等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