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欧宝制药有限公司下火王案
广西西欧宝药业有限公司与北海生生制药厂民事侵权案,经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西高院(2013)桂民三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广西欧宝药业有限公司胜诉,北海生生制药厂败诉。
广西欧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叶夏火王是广西名牌产品。经过多年的生产和销售,其品牌在消费者中享有盛誉,销售渠道已覆盖全国,并获得多项广西著名商标,产品包装获得国家专利保护。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违法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涉案公司或个人的法律责任。请顾客和卖家积极配合,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