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11起将实施哪些新规定?

165438+10月1即将到来,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即将实施。对你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1.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出台,域名注册必须实名。

9月1日,工信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要求注册域名应当向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持有人身份信息和其他域名注册信息。此规定将于6月165438+10月1日实施。

修改内容主要包括:明确了部与省通信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完善域名服务许可制度;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活动;完善域名注册信息登记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事后监管。

聘请非拍卖师主持拍卖将被罚款一万元。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自2017 11起施行,2013+0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修订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规定,拍卖师不得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行贿谋取业务;不得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式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捏造或者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拍卖师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聘请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同时,《办法》还规定,投标人之间不得有恶意串通行为;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委托人不得在拍卖活动中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不得拍卖或者参与拍卖国家禁止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拍卖人不得以委托人、竞买人、买受人要求保密为由阻挠监督检查。

3.保险公司将全面实行双录,误导消费者投保将被追究责任。

6月165438+10月1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销售欺诈和误导是近年来市场反映最严重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销售服务行为,解决消费者关注的销售欺骗和误导问题,保监会发布了《保险销售行为追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销售行为进行追溯管理,记录并保存保险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回放、重要信息查询、问题责任确认。

其中,保险销售行为可追溯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对保险销售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记录和保存,以便销售行为回放、重要信息查询、问题责任确认的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双录”,即对销售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和录像。

4.全国股转公司挂牌条件修订指引(11)即将生效。

9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公告,进一步明确挂牌条件适用标准。新版《指引》将于6月165438+10月1日正式生效。

具体来看,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可控、可证、可识别”的原则,细化了《指引》规定的6项挂牌条件,包括明确了国有股设立审批的相关要求;将公司报送最新财务报表的截止时间由“不早于重组基准日”改为“不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明确了公司申请上市的子公司范围及相关条件的适用标准;详细阐述了“经营记录”和“持续经营能力”等诸多内容的具体标准。

5.海关总署应当明确海关监管场所的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于2016年2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2月27日起施行。2008年10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7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和2008年4月27日海关总署令第227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域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海关监管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监管工作场所、免税店等经营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场所,对海关监管区域和海关监管工作场所的管理作出了原则性、全局性的规定。

6.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布新规强化中介责任。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登记工作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新规将于6月165438+10月1日实施。

据介绍,此次《规定》修订主要从定向投资者分级管理、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优化注册机制等方面进行。

新规优化了适合投资者分级管理的机制安排,强化了中介机构责任,夯实了“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是基础”的注册制理念,细化了信息披露要求,兼顾了投资者保护和灵活便捷定向发行两大诉求,简化了注册发行全流程工作机制,优化了风险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