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权益的实现顺序是什么?

首先,担保权益的实现顺序是什么?

1.担保权益的实现顺序如下:

(1)同一物担保两个以上债权时,优先顺序的债权优先行使;

(2)法定担保权益优先于故意担保权益,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3)同一抵押物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抵押权先于质权设立并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4条

为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实现抵押的,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担保中需要注意什么?

担保中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关注担保人的适当性,确保担保合同的有效性;

2.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得到充分调整;

3.有权了解担保人的投资行为;

4.合同应明确保证承担保证义务的条件;

5.担保合同条款应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安抗辩权相结合,以消除二者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