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专利权?

(1)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登记手续自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算。申请人收到这些通知后,应当在通知右上角专利局盖章的公布之日起两个半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未办理的,专利局将发出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2)注册开始后对其他程序的影响。登记程序开始后,被告知将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依据;也不会被用作新的分案申请的母案。在申请授权通知发出后提出的申请需要国内优先权声明的,专利局将视为未根据优先权声明提出。专利局将根据该申请驳回分案申请。注册手续开始后,申请人提出的描述事项变更手续,除变更地址外,暂停办理,待授权手续完成后再重新办理。因此,这些变化不会反映在专利证书上,而是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三)发布日期的确定专利登记簿上的登记日期与通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的发布日期为同一天。按照专利局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申请的发证日期按以下公式确定:许可证发证日期=授权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个月(4)办理登记手续时,无需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授权当年年费为授权当年(或认证日)年费。但是,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在登记手续通知书发出前已经缴纳授权年度维持费的,不再缴纳授权年度年费。授权年度年费可以缓交,但不能缓交。(5)在获得专利的权利被视为已经放弃后恢复权利。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获得专利的权利。如果申请人有正当理由拖延截止日期,他可以请求恢复其权利。权利恢复请求应当在收到专利局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通知后两个月内提出,同时补办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年度年费)并缴纳权利恢复所需费用。放弃后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同撤销后申请恢复权利的程序和要求。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向知识产权部门申请专利权,但也需要区分知识产权的获取途径。个人取得的,可以由个人取得,在职期间取得的,由单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