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吗?

法律主观性:

专利权终止后,可以恢复。国家信息局发出终止通知时,会给予专利权人合理的期限(2个月)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的,专利权最终丧失;但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实施的除外。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届满或者专利权因某种原因而无效。

法律客观性: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 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至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文件,并办理丧失权利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费用。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