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充分公开会导致专利被盗用吗?

如何处理充分披露与保守技术秘密的关系

撰写带有技术秘密的专利申请文件时,通常应考虑三个方面:

1.首先要考虑哪些技术特征是解决其技术问题所必需的,哪些是更好地解决技术问题的附加技术特征。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必须在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不得作为技术秘密保守。

2.充分检索,找到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和相关文件,初步判断保留部分技术要点作为技术秘密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也就是说,考虑该发明在保留技术秘密后是否不能获得专利权。如果有这种可能,最好不要保留在规范中。否则,当审查员提出该申请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时,由于原说明书没有公开这一技术点,不能将其添加到说明书中,从而失去了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3.需要考虑这些技术点作为技术秘密是否有实际意义。一般来说,将方法发明的技术特征作为技术秘密保存,比保存未在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的结构特征要好。对于后者来说,很难将其结构特征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密,因为普通技术人员从市场上购买这种产品后就可以知道其具体结构,所以将这种技术特征作为技术秘密而不写入说明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