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阶段可以要求供应商出具销售授权书吗?
我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把供应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作为资格预审条件的门槛,这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排斥潜在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不合理的条件区别对待或者歧视供应商:
(一)向供应商提供同一采购项目的不同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不适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或者与合同的履行无关的;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和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成就、奖项作为加分或者中标、成交的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价标准;
(六)限制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制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地点;
(八)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这种情况下,你有申诉的权利,但还是谨慎为好。毕竟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如果有人控制叫牌,就让控制叫牌的人玩。你不能和别人玩。建议不要趟那浑水。不过,如果你有实力拿到授权,有信心做好竞价,也可以去看看别人怎么玩。如果实在打不赢,学习学习总是好的。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结果,你可以去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