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所有权?

专利权

(一)所有权的含义

所有权是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也叫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完整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可持续性三个特征,其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

(二)所有制的特征

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权利。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干涉,所有人都可以自己实现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除所有权人以外的所有人,其义务是不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

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权力行使的干涉,同一物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不能超过两个。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不是绝对的,现代法律对所有权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第三,所有权是最完整的产权。所有权是内容最全面、最充分的财产权,它不仅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还包括对物的最终处置权。所有权作为最完整的财产权,是其他财产权的源泉。相比之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物权。

第四,所有权是有弹性的。虽然占有、运用、收益乃至处分的权利可以全部或部分地与所有者分离,但只要没有使所有权消失的法律事实(如所有权的转移、丧失),所有者仍然保持着对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失。当财产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时,所有权的负担也就消除了。

第五,所有权是永久的。这意味着所有权的存在在其存续期间是不可预定的。比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五年,五年后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期限的约定无效。

第六,所有权是概念性的。概念是指所有权的存在自近代以来被概念化,即所有人在现实中不需要控制所有的事物,发生了从所有权到占有的“所有权控制”概念的重要转变——所有权的行使所带来的利益比所有事物的控制更重要的概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属于“所有人实现利益的概念”的范畴。第七,所有权平等。作为私权,其法律地位应该是无差别保护的财产权。我国《物权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所有权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