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作为经济担保人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 *** 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 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 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根椐中央银行指南,担保人有下列权利:

可持有一份担保合约及其他有关证件。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获知向金融机构借贷款额。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为前者偿还欠金融公司之债务。担保人通常收到致给借款人的催债副本。

可限定只担保一项特定借贷。若数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额,他必须作出新借贷申请,至少也须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新贷款。

除非借款人违约没摊还借款,金融机构才可向担保人追债。

金融机构必须将还债要求信送达担保人后才可向后者追债。

问题二:出现经济纠纷,是先找担保人吗? 要看担保的性质是什么,一般是先找主债务人了。主债务人拒绝的,再找担保人。

一、担保按性质,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这两种保证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保证人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1、《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第二十六条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3、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三、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而保证责任期限一般是6个月。

因此,有纠纷时,先找债务人,要求其履行;一旦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应当在原合同约定的履行之日起6个月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过了6个月,担保人的责任就可能免除了。而整个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即担保人的责任免除了,但债务人的责任却不随之免除,2年内起诉的,法院仍然提供强制保护。

问题三:经济纠纷案件中担保人有多大的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中银(上海)律所吴滨律师

问题四:担保的含义是什么? [担保的含义] 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债权人为了防范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务或信用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与债权人及债务人签订融资等担保协议后,承担保证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责任。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提供的产品是信用。[担保的方式]担保方式通常有三种:抵押、质押和保证。保证即信用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品有房地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质物的担保。质押品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可依法质押的其他权利。

问题五:担保的含义是什么? [担保的含义]

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债权人为了防范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务或信用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经济行为。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在与债权人及债务人签订融资等担保协议后,承担保证债务人如约履行债务责任。担保公司经营的是风险,提供的产品是信用。

[担保的方式]

担保方式通常有三种:抵押、质押和保证。

保证即信用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品有房地产、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质物的担保。质押品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可依法

质押的其他权利。

问题六:经济犯罪保释担保什么意思 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必须提供担保,以保证能随传随到。

担保一般分财保和人保。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要没收保证金,或者拘留担保人或者对担保人进行罚款。

问题七:什么叫经济担保? 一般来说,留学经济担保多是根据一个国家目前的学费和生活费平均水平而制定的,用来判断留学生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完成学业。因为各国的物价、消费指数存有一定的差异,所以留学经济担保金的数额各不相同。除德国外,申请人的经济担保金可以用这样的公式来计算:前往国的(平均消费水平/年+学费/年)×计划留学年数)×(20%~50%)。

从目前的情况看,英国和美国的留学费用最高。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50至60万

元人民币的留学担保金。申请去日本留学,一般需要300万日元(约21万元人民币)的留学担保金。申请去德国留学,因其公立大学是免费的,所以不管留学时间多长,申请人只需提供12500马克(约5万元人民币)的留学担保。一些东南亚国家甚至不需要任何经济担保证明。

问题八:营业执照写经济合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什么意思 融资即: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融资通常是指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

主要就是现在市面上说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就是前一段时间市面上一直流行的担保公司,解决民间个人和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流向问题。中小企业在经济危机情况下经常性的出现资金短缺,需要资金注入来缓解公司的运行或者偿还所欠债务(融资难问题),所以便找到了担保公司,由其搭桥,集民间资金来向这些中小企业流入。担保公司从中得利。

营业执照这样写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含有此类担保。

问题九:担保是什么意思 说简单 担保就是负责的意思。如果甲向乙借一万元钱,你为甲作担保,那么,以后如果甲还不出钱,就由你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