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福州的专利奖励政策是怎样的,如何申请专利奖励?

行知知识产权集团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65 438+04 04 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新修订的《福州市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办法》已经2014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65年4月9日438+04

福州市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大力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福州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榕字[2011]54号)和《福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65438+65438号)的要求

第二条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福州市科技局和福州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申请资助和奖励、专利产业化实施、专利质押贷款贴息、专利保险资助、专利奖励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战略研究、先进技术认定和奖励。

第二章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第四条福州市组织申报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65438+万元,以上奖励以最高额度为准或补足差额。

第五条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年评审一次,示范期为三年。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发布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指南。评审期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继续被授予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不再给予财政奖励。

第六条福州市推荐并列入福建省专利技术实施及产业化计划的项目,按照省项目扶持资金的30%进行资金配套,每项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对福州市推荐的纳入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的同一笔贷款给予贴息。贴现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自计算折扣之日起,最长折扣时间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享受的折扣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八条对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支付保费的50%。每个企业单年获得的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万元。

补贴专利保险企业主要指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满一年后,每年6月对到期专利保险进行补贴,并按照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申报指南提交相关文件。

第三章专利申请的资助和奖励

第九条对申请人地址在福州市辖区内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予以资助和奖励。资助和奖励经费由福州市财政局预拨,福州市知识产权局按季发放。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在专利授权后一年内申请资助和奖励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第十条专利申请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范围进行资助和匹配;专利授权奖励为企业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5000元,机构或个人每授权一项发明专利奖励2500元;对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企业,每项奖励1,000元,同一授权专利奖励不超过两个国家。

第四章专利奖的设立和授予

第十一条福州市专利奖列入福州市科技进步奖序列,每年评审一次。分为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两类。福州市科技局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福州市专利奖申报指南》,奖励办法参照《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对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和2万元。

第十二条对获得福州市国家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获得30万元和6543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申报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已缴纳的费用将全部退还,并在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福州市科技局和福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抚州市鼓励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办法》(抚州综〔2008〕63号)同时停止执行。符合原办法要求的项目,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