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专利法第47条中的“不溯及既往”?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不溯及既往。

即在无效宣告前,已经作出并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专利转让合同都是有效的。

新法刚出来,有些判决已经按照旧法作出,仍然有效。所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