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法体系是怎样的?
民法体系是以调整财产归属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财产权利、债务和合同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体系。中国现行民法体系划分如下:
(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1986)及后续实施意见?
(2)题目:物权法(2007)和担保法(1995)?
(3)债权:合同法(1999)及其解释。
(4)知识产权:著作权法(1991)、商标法(1993)、专利法(2008年修订)。
(5)家庭关系:继承法(1985)、婚姻法(2001修订)、收养法(1998修订)?
(6)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2010实施)?
(8)人格权汇编:目前只有人格权法草案,成熟后会提交审议?
(九)涉外民事关系
民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民法作为基本法律部门,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是民法区别于行政法、刑法等许多其他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般来说,法律体系可分为公法和私法,私法以民法为核心。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民法除了民法通则外,还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海商法、保险法、企业破产法、票据法等与人民生活最贴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