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北京的律师关于继承的问题?
衡略律师提醒大家:
继承是指从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之时起,按照法律规定将死者遗留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产是指死者留下的财产和财产权。留下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继承或有权继承的人称为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的权利。
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但在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并不是绝对相等的。如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遗产。
继承权的客体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包括死者留下的财产和财产权。我国继承法确立的继承制度是简单的财产继承制度。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三)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个人承包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