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账52万给女朋友讨债。分手后该不该还恋爱时的红包?

如果是几十块钱,

100元的红包,

你不用还钱。

但如果是52万元的巨款,

分手后还是应该还钱的。

实践中,恋爱期间因给予财物而产生纠纷是常有的事。

主要取决于这种天赋的性质:

1.如果你在恋爱期间借钱,

那么就应该归还;

2.如果是礼物,

看看财产的数量,

第二,是以结婚为目的,还是以结婚为条件。

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对于男女在恋爱或订婚期间互赠的围巾、手帕、普通衣物及生活用品,

如果不还不足以造成对方生活困难,

不能退;

(2)对于在此期间送出的节日礼品或男女之间的订婚和宴请,

不能退;

(3)对于男女互赠的照片,

如果一方坚持要归还,

我们应该互相说服,

尝试返回;

(4)对于数额较大的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和昂贵的衣服等。)和一定的钱(见面磕头的礼物等。)恋爱或订婚的一方送给另一方的,一般应返还。因为大宗物品或金钱是基于恋爱或订婚关系而存在的,而婚姻是前提,一旦这种关系不存在,失去了前提,另一方就失去了取得财产的基础,再占有这个财产就是不当得利,应该返还。原件不在,或者收件人无法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或者不予返还;

(5)对于以财物为诱饵,玩弄异性和他人感情,道德败坏的人,即使给予对方大量财物,从道德角度也可以选择返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条件时生效。赠与财产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可以附加一定的条件,当条件不满足时,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在恋爱期间往往为了结婚而提前给予大量财物,构成附条件赠与,不同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貌的赠与行为。

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