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评估方法是什么?
专利评估的方式是什么?在评估专利时,首先要考虑和研究与专利本身密切相关的问题,如权利的效力、种类和期限等,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本因素。(1)关于“专利”是否已经被批准,被批准的专利是否经过了异议程序。“专利申请”中的权利也属于知识产权,可以转让或许可。但是,有两种批准或拒绝申请的可能情况,这两种情况的价值是完全不同的。受让方或被许可方应调查对方的相关技术或新产品是否“专利化”或“专利化”。如果相关专利行业已办理异议程序,且异议已被宣告无效,则相关专利效力的可靠性高,因此同等条件下评估的价值相对较高。相反,没有经过异议程序的专利,评估价值相对较低。(2)相关专利的类型。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不同类型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没有经过实质审查,将来很有可能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极有可能被宣告无效。所以这两项专利的价值评估不能和发明专利的价值评估等同看待。(3)有关专利是“第一专利”还是“第二专利”(从属专利)。根据国际条约和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第二专利必须得到第一专利权利人的许可,第二专利权利人无权独立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未经第一专利权人的授权,第二专利权人无权与第三方协商许可合同。然而,第二项专利的持有者有权转让自己的专利。此时,受让方应当清楚地知道与第一专利权人合作的可能性或者接受第二专利后获得强制许可的可能性。如果难以获得第一专利权人的许可,第二专利的价值就会相应降低。(4)专利权人是否有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可靠记录。不缴纳专利年费可能导致专利被撤销。虽然法律规定有恢复程序,但是太麻烦了。如果一项未缴纳年费但有可能恢复的“专利”真的被转让了,恢复程序中的费用和一旦不能恢复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必须在评估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抵消。(五)专利保护期届满的期间。这可能是影响专利评估最重要的因素。因为专利保护期不能续期,这种影响比其在商标评估中的应用要重要得多。如果专利保护期只有两年,专利的价值就容易评估。因为,无论权利人如何评估其专利,受让人永远不可能接受受让人两年预计利润的总和。(6)相关专利是否涉及侵权诉讼、无效诉讼等专利纠纷。一旦相关专利卷入此类诉讼,特别是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其评估必须在按照一般评估方法评估的价格上进一步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