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审查意见答疑

至于楼主说的三步法,是我自己的经验。关于专利创造性的答案取决于你的专利是否真的具有创造性。如果没有创意,用几步也没用!我的经验是将审查员提到的对比文件1、2或3与该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对比,无论是专有权还是从属权。如果审查员所说的情形确实存在,则修改权利要求,将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技术方案所解决的技术特征或者方案相同或者相似的技术特征或者方案重新写入前言特征部分。在这个过程中,你要考虑参考文件之间有没有技术上的联系和技术上的启示。如楼主所说,一般一个独占权+从属权了结后,另一个独占权及其从属债权就了结了!我觉得这样会更好~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