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包括什么?

1.从农村经济来源分析,农民收入可分为四个方面: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工资收入主要是劳动收入;

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种粮、饲养畜禽等农业生产收入;

财产性收入主要是对外投资和财产租赁收入,转移性收入与国家支农政策有关。

从全国情况看,各种收入来源中,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最大。

2、从目前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来看,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以下五部分:

(1)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这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获得收入的最主要、最稳定的途径。

据统计,2000年,农民家庭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仍占家庭总收入的65.5%。因此,这部分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养殖,仍然是农村家庭经营收入的基本部分。

(2)农村家庭非农经营收入:这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化,农民收入多元化的新亮点,主要包括农民在家庭农业经营之外开展的工商业等二、三产业的收入。

这是增加农村农民收入的重要一点,也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

(3)农民工收入: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民工潮”的出现,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农民工成为农民获得农业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选择。这是一种工资收入。2000年,这部分收入在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的比重分别为14.7%、14.5%、15.4%和14.2%。

这种收入以其广阔的增长空间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切入点。大量的农民工也成为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4)集体经济收入: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刚刚兴起时,集体经济收入曾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但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遇到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市场等问题,这一收入的增长逐渐开始乏力。

(五)其他收入:包括各类财产投资收入、政府财政或支农政策转移收入、出租和出售财产收入、亲友馈赠收入等。

延伸信息农民收入是一项重要的统计指标,可以全面了解农村居民的收入、消费、生产、积累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农村居民收入和生活质量的变化,监测脱贫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满足各级政府和宏观决策部门研究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需要,以及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

农民收入属于全国调查,原来是国家统计局农村司负责,现在是国家统计局新成立的住户调查办公室负责。原农村经济调查总队组织全国800多个县级调查队,严格按照调查方案要求进行抽样调查,并进行计算。

农业部-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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